【广州喝茶vx】东西问丨王秀梅:《世界人权宣言》中“良心”的内涵和意义是什么?
天津12月10日电 题:《世界人权宣言》中“良心”的内涵和意义是什么?
作者 王秀梅 西北大学法学院教授
2023年12月10日是《世界人权宣言》(以下简称《宣言》)通过75周年。良心(conscience)当年写入《宣言》第一条,是因为《宣言》起草者之一张彭春的建议和据理力争。
张彭春(1892-1957年)是中国知名的教育家和外交家,1947年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人权委员会副主席,随后担任《国际人权法案》起草委员会副主席,直接参与和领导《世界人权宣言》的起草工作,为世界人权事业的发展作出了卓越贡献。
在《宣言》起草过程中,张彭春提议将中国文化中的“仁”写入其中,经协商,与其含义最接近的conscience(“良心”)规定在《宣言》第一条。
“良心”写入《宣言》,暗合了惨不堪言的两次世界大战后,人类的反思和自然法的复兴。实际上,自然法的内核即为“理性”和“良心(良知)”。良心是人权的基础之一。
中国人权研究会在北京举行“纪念《世界人权宣言》发表75周年”研讨会。田雨昊 摄“良心”确保了《世界人权宣言》的文化多元性
在起草《宣言》草案第一条时,由于很多代表来自有强大基督教背景的西方国家,他们主张将上帝(God)或造物主(Creator)写入草案,强调要写入“上帝的造物主地位”“人权由上帝赋予”,以表明人权的宗教和哲学来源。而张彭春则主张,《宣言》应当体现不同国家的文化多样性,因其将适用于世界各国,而并非所有的国家都有基督教传统。
由于起草代表已经确定第一条中写入“理性”,张彭春认为仅写入“理性”是不够的,而中国人口在世界人口占有很高的比例,人权理念与传统不同于基督教国家。若只体现西方人权文化,把西方的人权观念强加于非西方国家,这本身就是不讲人权。
张彭春提议在《宣言》中写入中华传统文化中的“仁”。何为“仁”?他解释说,“仁”就是“人与人的互相体认”,按照字面意思翻译成英文为 two-man mindedness,在英文语境下可以解释为“同情”(sympathy)或“同类意识”(consciousness of one’s fellow men)。后来经过进一步的讨论,起草代表一致认为英文中的 conscience(良心)与“仁”的含义最为接近,因此,被代表们所接受。
《孟子集注》片段。阿董 摄“良心”体现不同国家的文化多样性还在于:在人类几乎所有的文化中,最为朴素的“良心”都占有一席之地。中国先贤孟子曰:“虽存乎人者,岂无仁义之心哉?”孟子强调人人都有良知良能,先天地存在我们的内心,具体表现为“恻隐之心、羞恶之心、辞让之心和是非之心”。朱熹则说:“良心者,本然之善心,即所谓仁义之心也。”
而通俗地讲,良心就是同理心,是将心比心,是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,是“老吾老以及人之老,幼吾幼以及人之幼”。刘瑜在《送你一颗子弹》中说:“人道主义的起点在于一个人面对另一个受苦的人并且心里咯噔一声:如果我是他呢?”这何尝不是人权的起点?《圣经》中多处提及“无亏的良心”“清白的良心”,如:“我勉励自己,对神对人,时常存着无亏的良心。”《古兰经》75章,即复活章第二节经文提到:“我以自责的灵魂盟誓……”所谓自责的灵魂其实就是人的良知或者良心。
因此,《美丽新世界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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